A1-A2课程
课程优势
- 欧洲共同参考框架
- 免费试听
- 免费重听
- 中外教结合
授课教师
- 中外教结合
- 海归硕士精英
- 学生高度认可
近期热门课程:500课时留学班A1-A2课程班TEF/TCF考前冲刺班
房东有义务向承租人交付一处状态良好的房东。如果房东未能及时维护或建筑物变得不适于居住,那么承租人可以向Regie du logement提出申请,要求终止租约。在以下4个具体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在租约期间终止程序:
当承租人申请政府低租金住房获得批准并且将要搬迁的时候;
当承租人发生伤残,已经不适合或无能力再继续使用这里的出租房的时候;
当老年人获得许可,可以永久性地入住长期护理中心或老年人公寓的时候;
当承租人或与承担人共同居住的儿童受到来自承租人配偶,前配偶或是第三方的威胁或是性骚扰的时候。
大多数情况下,当通知发生后,租约将在承担人向房东发出通知之日后的3个月的时候被终止。没有确定租期的租约或是租期少于12个月的租约,将在通知发生的1个月之后被终止,对于这种情况,有特别的通知要求规格。通知必须用书面的形式用于租约相同的语言书写,然后寄送至在租约上写明的房东的住址。通知必须提前3个月寄出。
当租约因为安全原因而将终止的时候,承担人必须附上一份来自公务人员或是司法厅指定官员的证明信件,确认承担人的声明是合法有效的。
房东
承租人有权利在租约规定的期限内,一直占用承担的出租房屋。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房东可以终止合约。
1.收回出租房
如果因为房东自己要居住、安置自己的直系亲属、安置自己的普通亲属或是婚姻相关的 人员,或是安置为其提供生活支持的民事结合,指由民法所确立等保护的等同或类似婚姻或前配偶,或是安置在于其离婚、合法分居或是民事结合解体之后仍为其提 供基本生活支持的人,那么房东可以从承担人那里收回出租的住房。
如果租的租期超过6个月,房东想要收回住房的话,必须在租约的到期之前,至少提前6个月的时间通知承担人;如果租约租期为6个月或少于6个月,通知期应至少提前1个月。对于未确定租期的租约来说,通知应当在收回房屋之日的6个月之前发出。在收回住房的通知中,房东应列明收回住房的固定的日期,以及将要使用住房的受益人的姓名。在适当的情况下,还应列明受益人与房东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