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A2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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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因素 5. 在魁北克的停留期及亲属
此因素包含两个标准:在魁北克的停留期和在魁北克的亲属。
3.3.5.1 标准 5.1 : 在魁北克的停留期
这条标准的分数是给在递交申请材料之前主申请人或其配偶在魁北克逗留过的申请人的。
此项分数最高分不能超过5分,评分标准如下:
工作或学习至少3个月 5分
出差,工作是主要内容至少3个月 5分
3个月以上的其它停留(旅游,避难等) 2分
最少两周最多3个月的其它停留 1分
其它停留 0分
主申请人或其配偶在这一项想得分,停留期必须是在递交DCS10年内的。以工作或学习为目的的停留,主申请人或其配偶必须能证明有工作证,学习证或临时居留证 或按照现行法规被免除了。如果停留期是由于出差(programme vacances–travail)(PVT),申请人要证明工作是其停留至少3个月的主要活动。
申请人或配偶同一类型的停留其时间可以相加,能得到这一项的最高分。比如,两个为期2个月的旅游参观,按照标准,相加为4个月,可以得到最高分2分。
备注:
- 不同类型的停留期不能相加,主申请人的停留期和其配偶的停留期也不能相加。
- 以工作为目的的在魁北克的停留必须是有报酬的,以拿文凭为目的的无报酬的实习也考虑在内。根据全国职业分类,所从事的职业可以是D级的。
- 略,与前面内容有重复。
- 工作经历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3.3.5.2 标准 5.2 : 在魁北克的亲属
在魁北克的亲属是指申请人或陪同的配偶或同居配偶有直系亲属是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并在魁北克定居。
此标准的评分标准如下:
配偶或同居配偶 3分
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 3分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分
其它关系的亲属不能得分。
备注:
- 申请人要提供其亲属的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人要提交亲属宣誓过并签字的D-13宣言。
- 如果是配偶或同居配偶的直系亲属,配偶或同居配偶必须陪同主申请人移民才能得分。
- 主申请人或配偶的子女是加拿大居民或永久公民的,必须定居在魁北克才能得分,如果定居在魁北克以外的地方,只能按子女这一标准得分。
- 主申请人或陪同配偶的兄弟姐妹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都考虑在内。
3.3.6 因素 6. 陪同的法定配偶或同居配偶的条件
陪同的法定配偶或同居配偶的条件包括四个标准:教育水平,专业领域,年龄和语言水平(法语)。
3.3.6.1 标准6.1 : 教育水平
教育水平的评分标准如下:
没有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文凭 0分
5年全日制普通高中文凭 1分
2年全日制专科文凭 1分
4至7年全日制职业高中文凭 2分
1年全日制技术类专科文凭 2分
2年全日制技术类专科文凭 2分
1年全日制本科文凭 1分
2年全日制本科文凭 2分
3年或以上全日制本科文凭 3分
1年或以上全日制硕士文凭 3分
博士文凭 3分
3.3.6.2 标准 6.2 : 专业领域
此项评分方式与主申请人一样(请参看3.3.1.3)。然而,如果是国外文凭的话,得分是0,2,3和4,如果是魁北克文凭或相当于魁北克文凭的话,得分是1,2,3和4
3.3.6.3 标准 6.3 : 年龄
评分方式与主申请人一样,评分标准如下:
低于18岁 0分
18至35岁 3分
36岁 2分
37岁 2分
38岁 2分
39岁 2分
40岁 1分
41 岁 1分
42岁 1分
43岁或以上 0分
配偶在递交移民申请时必须年满16岁,否则,不能陪同主申请人移民。
3.3.6.4 标准 6.4 : 法语
评分方式与主申请人一样,但分数是在0至6分之间变化。(请参看3.3.4.1)
3.3.7 因素 7. 有效的就业安排
有效的就业安排是指魁北克的雇主提供的有效就业安排,特别是蒙特利尔大区的雇主提供的有效就业安排。此因素包括两个标准:蒙特利尔大区的有效就业安排和蒙
特利尔大区以外的有效就业安排。工作地点不同,得分不同。
要确定有效就业安排是否来自蒙特利尔大区,请参考本章附录6.
持有有效就业安排的申请人可以得分,若其配偶持有此项证明也可以得分。但是,就业安排要符合本章5.2节所列举的条件。
3.3.7.1 标准 7.1 : 蒙特利尔大区的有效就业安排
持有蒙特利尔大区雇主发放的有效就业安排的申请人或申请人的配偶可以得到6分。
3.3.7.2 标准 7.2 : 非蒙特利尔大区的有效就业安排
持有非蒙特利尔大区的有效就业安排的申请人或申请人的配偶可以得到10分。
3.3.8 因素 8. 子女
子女这一因素考虑申请人或陪同的配偶(或同居配偶)需要承担抚养义务的子女。
如果子女是定居在魁北克的加拿大公民的话,更确切的说,分数应给在“在魁北克的家人”这一项上。
子女这一项的分数是按递交申请材料时的年龄来给的。
3.3.8.1 标准 8.1 : 12 岁 或以下
每个子女可得4分,最多可得8分(此项的最高分)。
3.3.8.2 标准 8.2 : 13 至 21 岁
每个子女可得2分,最多可得8分(此项的最高分)。
3.3.9 因素 9. 经济自主能力
经济自主能力这一项分数是1分,这1分是必须要得到的,才能成功申请上。要想得到这1分,申请者需要签定一份合同:
-在合同预计期间(自到达魁北克之日起3个月),具备在魁省生活的经济能力,拥有至少与RSRE附录C中的预计金额相等的财产。申请人需在合同上登记财产总额。
- 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人要保证提供给自己及人员陪同的基本生活需求。
- 确认知道在签证时期内,申请人及其家人都不能得到资金援助。
- 申请人保证偿还魁北克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可能给予申请人或其家人的资金援助的全部款额。
如果申请人的永久居住申请是在加拿大受理的话,要求如下:略。
备注:
-选拔期间,移民局的工作人员要审核陪同移民的其他成员的与经济自主能力相关的合同,因此,申请人需要签定一份新的合同,并给移民局送去一份附件。
-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子女也包括在合同内。
-申请人自留一份签署合同的附件非常重要。
3.3.10 因素 10. 适应能力
适应能力在面试时评估。因此,只有能进面试的申请人才能在这一项得分。
移民局工作人员根据以下因素打分:
- 对魁北克的了解;
- 为更好的融入社会经济生活所采取的措施;
- 依职业范围而看的个人素质。
前两个因素的评估以申请人的移民计划所描述的内容为重点,最后一个因素主要是看个人本身。
为了准确评估申请人的适应能力,移民局工作人员要考虑到以下因素:
- 根据申请人对魁北克的了解情况进行评估:
- 对劳动市场的了解(比如:本人所涉及的职业在魁省不同地区的就业前景,从事职业在魁省的条件等);
- 对所涉及的经济领域的了解;
- 对生活条件的了解。
- 根据申请人对融入魁北克的经济生活所采取的措施进行评估:
- 得到一份在魁北克的工作(比如:寄简历,登陆招聘网站);
- 为提高法语或英语水平所采取的措施;
- 如果将要在魁北克从事一项职业的话,为得到从业资格证所采取的措施;
- 为融入社会生活所采取的其它个人方面的措施(定居地,子女入学等)。
- 在职业业务方面根据申请人的个人素质进行评估:
- 在面试过程中对自己的知识和所取得的成就运用的熟练性;
- 对移民计划中的困难(资金、家庭或职业方面的)的认识及自己的具体做法;
- 对魁北克社会价值观的理解,签署《魁北克公共价值观宣言》,如果还不会说法语,还要看申请人打算学习法语的意向。
4. 技术工作者的选拔程序
4.1 魁北克选拔证明申请书及所需材料介绍
4.1.1 魁北克选拔证明申请书及其它材料
魁北克选拔证明申请书(DCS)包括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及申请人签名的《魁北克公共价值观宣言》,如有必要,还要附上配偶签名的《魁北克公共价值观宣言》。申请人有抚养义务的,并陪同移民的没有结婚也没有配偶的18至21岁子女,应在主申请人的《魁北克公共价值观宣言》后面签名。
申请人要注意自己申请材料的完整和真实性。一旦材料备齐了,魁北克选拔证明申请书就会为申请人保留在档案里。以下人员需填写一份DCS:
- 主申请人;
- 陪同主申请人移民魁北克的配偶或同居配偶;
- 主申请人或其配偶或同居配偶有抚养义务的且陪同移民魁北克的子女,如果他:
- 22岁或以上;或者
- 22岁以下,已婚或已同居。
与申请相关的DCS,所有的表格及资料单在魁北克移民局的网站上或者魁北克移民局的任何一个分支机构的网站上都能下载。
从事或能够从事规章里的职业或教师的申请人必须填写并签署符合其情况的申明。关于这一点,请参看下面的4.1.2章节。
4.1.2 申请人的配偶或同居配偶从事符合规章的职业或行业
如有必要,申请人的配偶或同居配偶有义务告知打算从事的职业在魁北克的从业条件。提出移民申请后,就应该尽快想办法获得魁北克的从业资格证或者能力证明。关于这方面,MICC在网站上会提供信息帮助。
从事或其教育背景允许从事符合规章的职业的申请人或其配偶需签署一份相关申明,以便表明他了解其从业条件及可能会遇到的困难。
申请人有责任保留资料的复印件,移民工作人员要确保申请人的档案里有一份复印件。
4.1.3 不陪同移民亲属的同意
如果未成年子女陪同父母中的一方申请移民,而另一方不陪同移民,那么申请移民的父母一方的DCS应提供:
- 不陪同移民的父母的一方明确允许其未成年子女陪同移民的申请。这份申明需要不陪同移民的父母一方的签名,并由律师或公证人公证。
或者
- 离婚判决书复印件,移民的一方父母要拥有子女抚养权。提供正式的法语翻译文本。
此项涉及现任配偶/同居配偶或前任配偶/同居配偶。
4.1.4 认证的材料复印件
材料的复印件需经过原件存放单位认证或合法的授权机构认证,即要确保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如果申请人证实原件或复印件丢失,也可提供其他的认证材料。
4.1.5 应付的费用(申请费)
只有当应付的费用收到之后,移民工作人员才会在SEPTE系统上开放一个信息档案。付款方式请参看GPI 5-4。
4.1.6 材料不完整
如果申请人的材料不完整,工作人员会给申请人发送PERM 115信函以及所缺材料的清单。
4.1.7 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实或造假
如果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实或造假,移民局会拒绝其移民申请的审查,具体请参看GPI 5-5。
4.1.8 享受优先处理的申请人
收到申请之后,工作人员会核实该申请是否要优先处理。申请的优先次序如下:
1. 有有效就业安排的申请;
2. 申请人或其配偶的专业领域包含在《2009年优先专业领域一览表》里,并符合条件的申请;
3. 其它技术移民申请人的申请。
享有优先权的申请会在60个工作日内处理。
4.2 预选阶段
4.2.1 预选的目的
预选阶段的作用是:
- 从资料上挑选移民对象;
- 区分预选合格和不合格的候选人,为甄选做准备。
4.2.2 预选阶段的要求
候选人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合格:
- 在教育背景中的学历水平一项至少得2分,即至少是高中毕业(请参看GPI 3-1, SECTION 3.3.1.1)。
- 满足就业能力的通过分。此阶段的通过分如下:
- 只身申请人至少42分;
- 有陪同配偶的申请人至少50分。
这一最低分适用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年龄,语言能力,在魁北克的停留期及亲属,有效的就业安排,如有必要,还包括陪同配偶的条件。
- 预选阶段的通过分:
- 只身申请人至少49分;
- 有陪同配偶的申请人至少57分。
预选阶段,除适应能力这一因素不考虑外,其它各项因素都要考虑在内。
-在经济自主能力这一项上要得到1分,要正式签定合同。
移民顾问要确保经济自主合同里的资金总额符合RSRE里附录C的预计总额。因此,要考虑到家庭人数来核实所填写的资金总额。如若不符合RSRE里附录C的最低要求或缺少某些资料或信息,工作人员会给申请人发送PERM 115(资料不足)信函以及所缺文件的清单。
4.2.3 预选阶段的结果
预选的结果可能是:
- 接受
- 拒绝及拒绝意向
- 否决及否决意向
- 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