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A2课程
课程优势
- 欧洲共同参考框架
- 免费试听
- 免费重听
- 中外教结合
授课教师
- 中外教结合
- 海归硕士精英
- 学生高度认可
近期热门课程:500课时留学班A1-A2课程班TEF/TCF考前冲刺班
4.2.3.1 接受
如果候选人符合规定的要求,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将会给申请人发送PERM 111(选择档案),PERM 121(面试通知),或PERM 124(等待面试)信函。(请参看GPI 3-2, 4.4.1 和 4.4.2部分)。对于持有有效雇佣证明的候选人,请参看本章5.5.1.1部分。
4.2.3.2拒绝及拒绝意向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将会收到PERM 401号信函(预选拒绝意向信)及评估单(FEVAL)。申请人有60天的时间回复此信。如果申请人回复了此信,但他的申请还是被拒绝了,将会收到PERM 401a(预选拒绝信);如果申请人没有回复,那么他的申请在60天后被拒绝,不会收到任何通知。
备注:
- 如果有陪同配偶的申请人预选不通过,有必要核实其配偶能否得到预选的通过分。如果配偶的分能通过预选的话,移民顾问会让配偶作为主申请人,并重新简历档案。如果配偶作为主申请人仍然不通过的话,移民顾问会在FEVAL上注上已考虑到这点,但配偶不符合作为主申请人的条件。
- 特例情况:主申请人不满足预选条件也能被接受,如果移民工作人员认为其表格不能反映出申请人的真正能力,移民部长有自由决定权(请参看GPI 3-5)。
4.2.3.3 否决及否决意向
当移民工作人员怀疑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时,会收集证据,如果证据充分,会给申请人发送PERM 400信函(否决意向),写明资料的真实性不够。收到这封信的60天内,申请人可以回复自己的意见并寄送可能会改变结果的资料。否则,申请会被否决,工作人员发送由移民管理负责人签字的PERM 399a信函(否决信)确认,并且申请人会受到今后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的行政处罚。
如果申请人达到了通过分,但工作人员觉得证实资料不完整,会召集申请人进行面试。
4.2.3.4 待定
有时工作人员难以作出决定,特别是遇到以下情况:
- 申请费没有缴齐;
- 还需要附加资料或说明;
- 需要额外核实。
出现最后一种情况,工作人员在经过上级同意后,会要求安全及调查服务中心进行鉴定或寻求其它的鉴定途径。
工作人员对一份申请作出待定处理时,会把进展情况登记到信息系统里,并会通知申请人。
4.3 甄选阶段
4.3.1 甄选阶段的目的
4.3.1.1 面试甄选
根据RSRE的第8条,通过预选的候选人必须要被通知面试,候选人会收到PERM 121(面试通知)。
面试甄选的主要作用是:
- 核实或更新预选阶段已评估过的资料;
- 确定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及资料的可靠性。面试时,移民官会提问候选人,审查资料原件的有效性,需要时还会给候选人PERM 115(缺少资料),要求补充资料。
总之,候选人在面试时要带上所要求资料的原件。如果候选人不能提供一份资料的原件时,应该要解释不能的原因,并提供由资料发放单位或授权的合法证机构认证的复印件。面试官审判其有效性和可受理性。如果面试时没有这些资料,将会被拒绝。
4.3.1.2 材料甄选
符合以下两种情况可以享受材料甄选的特权:
- 已经达到了预选通过分(不需要加上适应能力的分数);
- 资料齐全且不需要额外审核(尤其是其语言能力)或者是缺少的资料可以在90天内递交。
如果工作人员觉得有必要进行额外审核或评估候选人的法语水平,就会召集候选人来进行面试,并要确保其由语言评估机构发出的成绩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如果候选人有机会进行材料甄选的话,工作人员会要求其通过邮件寄送认证过的原件复印件,具体请参考本章的4.1.3。如果候选人提供的资料不能令人满意或者对其可靠性存在怀疑,工作人员可以召集候选人进行面试。
4.3.2 甄选阶段的要求
候选人必须在甄选时达到通过分才能被选上,甄选阶段的通过分如下:
-只身申请人的通过分为55分;
-有陪同配偶的申请人的通过分为63分。
备注:
-要确保其由语言评估机构发出的成绩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申请人自称的法语能力可以让其通过甄选,但没有提供证明其法语能力的凭证,将会被邀请参加一项标准化测试;
-没有呈交标准化测试成绩的候选人,如果能够提供能证明其语言能力的凭证,比如:参加法语学习的文凭或法语工作经历等,可以通过材料甄选。
-表格里的所有因素在这一阶段都要考虑到。
4.3.3 甄选阶段的结果
预选的结果可能是:
- 接受
- 拒绝及拒绝意向
- 否决及否决意向
- 待定
4.3.3.1 接受
如果候选人达到了通过分,并且资料真实可靠,宣言可信,将会被接受,并进入办理录取的法定手续环节(参看本章的4.5)。工作人员把接受这一结果存入信息系统,给候选人及陪同申请的每位成员发一份CSQ,并把这些CSQ复印件存入候选人档案里(请参看GPI 5-7)。
备注:
如果在发放CSQ之后签证之前,主申请人增加一位陪同配偶,就需要用有陪同配偶的表格重新申请并确保能通过。否则,不予发给配偶CSQ,已发给主申请人的CSQ也会被取消(请参看GPI 5-8)。
4.3.3.2 拒绝及拒绝的原因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就不能被选上。面试时,移民顾问会告诉申请人被拒绝及拒绝的主要原因,如有需要,申请人可以补充一些与拒绝原因相关的细节或额外信息。移民顾问在信息系统里录入拒绝这一结果以及评估得分,并会交给申请人带有FEVA的PERM 403a(拒绝信)。
如果候选人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但是若提供补充信息或资料有可能满足规定的要求,会收到PERM 403信(拒绝意向),表明有拒绝意向的原因以及如若想要被接受应该要提供的资料。拒绝意向信会附带FEVAL。
如果申请人在60天内回复了此信,但他的申请还是被拒绝了,将会收到附有评估单的PERM 403a(甄选拒绝信);如果申请人没有回复,那么他的申请在60天后被拒绝,不会收到任何通知。
备注:
- 有特例情况:主申请人不满足甄选条件也能被接受。如果移民工作人员认为其表格不能反映出申请人的真正能力,移民部长有自由决定权(请参看GPI 3-6)。
4.3.3.3 否决及否决意向
移民法的3.2.1条规定移民局对于含有伪造或欺骗信息的申请予以否决。
面试时,移民工作人员会审查资料原件,并提问候选人以检测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果工作人员对其产生怀疑,会告诉申请人给其机会解释,如果认为解释合理,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所需的补充资料。
工作人员会收集作出否决决定的证据,并把必要的资料放入移民档案里。如果证据充足,会给申请人发PERM 399(否决意向信),表明其资料缺乏真实可靠性。
候选人有60天时间来回复否决意向信,如果不回复将会被否决。被否决的候选人会收到有负责人签名的PERM 399a(否决信)。根据魁北克移民法3.2.2.1,候选人会受到今后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的行政处罚。
4.3.3.4 待定
有时工作人员难以作出决定,特别是遇到以下情况:
- 申请费没有缴齐;
- 还需要附加资料或说明;
- 需要额外核实。
出现最后一种情况,工作人员在经过上级同意后,会要求安全及调查服务中心(SSE)进行鉴定或寻求其它的鉴定途径。
工作人员对一份申请作出待定处理时,会把进展情况登记到信息系统里,并会通知申请人。
4.4 在申请过程中或收到CSQ之后增加或取消一位陪同配偶或子女的申请
如果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比如结婚,同居,离婚,去世等,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或收到CSQ之后可以增加或取消一位陪同配偶的申请。同样,也可以增加或取消一位陪同子女的申请。
另外,如果申请人在递交材料之前告知婚姻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工作人员必须暂缓几个月作出决定或推迟面试日期。
4.4.1 在申请过程中增加或取消 (还没有做好最终决定)
如果是在申请过程中增加或取消陪同申请人,主申请人仍然作为主申请人,其优先地位不变。
4.4.1.1 增加一位配偶的申请
只身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要求增加一位配偶的申请时,移民工作人员应该:
- 让配偶填写一份DCS(包括附件里配偶的魁北克共同价值观宣言);
- 收取配偶的申请费,签定新的经济自主能力协议;
- 修改档案;
- 取消无配偶的选拔表;
- 在SEPTE里重新建立有配偶的选拔表;
- 重新评分;
- 发送申请结果。
4.4.1.2 取消一位配偶的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要求取消一位配偶的申请时,移民工作人员应该:
- 修改档案;
- 取消有配偶的选拔表;
- 在SEPTE里重新建立无配偶的选拔表;
- 重新评分;
- 发送申请结果;
- 如果涉及到重组家庭,要给出方法建议。
4.4.1.3 新增一位子女的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要求增加一位子女的申请时,移民工作人员应该:
- 确保有需要的资料(出生证、照片和经济自主能力协议),收取子女的申请费;
- 在申请人档案里作出修改;
- 更新选拔表(子女一项)。
4.4.2 在收到CSQ之后增加或取消申请
4.4.2.1 增加一位配偶的申请
申请人在收到CSQ后增加一位配偶的申请时,工作人员应该使用有配偶的选拔表重新进行评估。新增的申请也应该尽快处理以免耽误永久居住签证的发放。
填写有配偶的选拔表容易改变最初接受的申请结果。增加一位配偶,工作人员应该:
- 收回之前发给主申请人的CSQ原件;
- 让配偶填写一份DCS(包括附件里配偶的魁北克共同价值观宣言);
- 让主申请人重新填写一份DCS以便更新档案,并签定新的经济自主能力协议;
- 收取配偶的申请费;
- 关闭主申请人的档案;
- 在SEPTE建立一份新的档案,并使用有配偶的选拔表;
- 重新评分;
- 发送最终申请结果。
如果增加一位配偶后申请最终结果是接受,那么工作人员应该:
- 给申请的每位成员发一份新的CSQ;
-在SEPTE里旧的CSQ上注明失效。
如果增加一位配偶后申请最终结果是被拒绝,工作人员应该与申请人及其配偶进行面谈或给在电话里进行。如果这对夫妻不能满足移民要求,工作人员会做出拒绝的决定,除非是特例或主申请人决定收回配偶的申请,仍然保留以前的CSQ。
4.4.2.2 取消一位配偶的申请
如果作为有配偶的申请人在通过选拔后取消其配偶的申请,应按用无配偶的选拔表重新评分。工作人员应该:
-收回旧CSQ原件;
-关闭主申请人档案;
-在SEPTE建立一份新的档案,并使用无配偶的选拔表;
-重新评分;
-发送最终申请结果。
如果申请人仍然合格,将会给他发新的CSQ,之前的失效。如果不合格的话,之前的CSQ也会被宣布无效。如果已递交永久居住签证申请了,应通知加拿大签证局新的信息。
如果申请人希望独自一人继续移民计划,应重新递交新的申请以及申请费。
4.4.2.3 新增一位子女的申请
申请人在收到CSQ后增加一位子女的申请时,工作人员应该:
- 确保有需要的资料(出生证、照片和经济自主能力协议),收取子女的申请费;
- 让申请人签定一份新的经济自主能力协议,如果协议里的资金总额低于根据家庭单位的人数规定的数目;
- 在申请人档案里作出修改;
4.5 录取的法定程序
这一步骤适用于收到CSQ的每一位申请人,主要包括登记加拿大签证局的决定,如有必要,以及签证号码。另外,还可以更改申请人数。
5. 使就业安排有效的程序
5.1 概述
有效的就业安排这一因素旨在:
- 鼓励外国申请人尽可能快的在魁北克得到一份职位;
- 激励更多的技术移民到蒙特利尔市以外工作;
- 方便已经在魁北克临时工作的申请人。
有有效工作安排的申请人(或其配偶有)在选拔表里会得分,如果职位在蒙特利尔市以外得分会更多。另外,他的申请会在其他申请人之前得到优先处理。
对有有效就业安排的申请人的要求与其他所有技术移民申请人的要求是一样的。
有有效就业安排的申请人同样要能证明其符合职位要求并满足全国职业分类(CNP)里的条件或者是适用于魁北克的要求,如果有需要的话,拥有录用证明或者是从业资格证。另外,一旦接受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申请人将会有该职位的书面录用通知。
5.2 使就业安排有效的规定要求
根据选拔外国侨民法规(RSRE)的附录A,有效的就业安排是指:魁北克的雇主给外国侨民或其配偶提供一份长期固定的全日制的工作,这份工作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 在CNP里,能力水平高于D,且工作者满足从事这项工作的条件,特别是在魁北克从事这项工作的条件;
- 不涉及CNP里中间组647 的职位(家政人员和看护人员);
- 这份工作能带给魁北克劳动市场积极的或中立的效果,这个效果的评估是根据这份职业的技能或知识的发展或传播,或劳动力稀缺行业的劳动力的吸收等来进行的;
- 在魁北克的雇佣工作不会违反工作地点的劳动冲突法规,不会妨碍其他人从事同样的工作,且不违反劳动法;
- 在魁北克经营了12个月的企业的雇主书面雇佣外国侨民或其配偶,如有需要,书面通知其一旦进入加拿大就上岗。
5.3 雇主申请提供的就业安排有效
在知道雇佣外国劳动者的所要求的条件后,雇主想使就业安排有效需要给移民局写一封想雇佣外国劳动者的信。这封信需要用有其公司笺头的信纸上写,要明确提供的职位名称,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以及招聘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络方式。
这封信应投寄到魁北克经济移民指挥办(DIEQ)或魁北克移民局(SIQ)。
收到这封信后,移民工作人员会回复(PERM 700, PERM 701 OU PERM 610 dans INTIMM),并附上就业有效检测表及补充信息表,这两份表格将和申请人的简历一起交回给MICC,如有必要,还要交从业许可证及以下资料:
- 合法的企业登记证;
- 有会计签字的企业最近资金状况的复印件;
- 所提供职位的工作内容的描述;
- 已进行的招聘步骤证明。
就业有效检测表要填写完整并签字,还要交175 $检测费。付费方式请参看GPI 5-4。
收到雇主的申请后,工作人员会给一个与档案一致的编号,这个号码被写在表格的右上方,还要在页底一栏里指明这个职位是在蒙特利尔之内还是之外。蒙特利尔的行政区划分请参看本章的附录5.
5.4 就业安排有效申请的检测
检测分两步:
- 对提供的职位的分析;
- 对申请人能力的分析。
5.4.1 对提供的职位的分析
由DIEQ或SIQ来分析,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所劳动力的需求。
5.4.1.1 公司的经营状况
工作人员要确保该公司已运行了12个月。核查包括登记注册的日期,业务范围,资金状况,职员人数,计划所需的劳动力等等。
5.4.1.2 劳动力的需求
工作人员根据以下内容检测劳动力的需求:
略
5.4.1.3 视察雇用公司
出于以下原因,视察雇佣公司是必要的:
- 雇主是第一次提交申请,MICC 没有其档案;
- 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额外审核是有必要的。
5.4.2 对候选人能力的分析
对提供的职位的评估没有问题后,工作人员会对候选人能否胜任该职位进行测评:
-把候选人的简历和所提供职位的描述进行对照,看候选人是否达到要求;
-把候选人简历内容与CNP所描述的要求或在魁北克从事该职业的要求进行对照,看候选人是符合条件。必要时,还要核实候选人是否有相关的从业许可证。
5.5 作出决定
以上检测完之后,作出的决定可能是同意就业安排有效或拒绝就业安排有效。
5.5.1 同意就业安排有效
工作人员在就业安排有效检测表上注明“同意”,并会给雇主发送确认信PERM 404 或 PERM 616。
5.5.1.1 对候选人的选拔
收到有雇主签名的就业安排有效表的候选人,移民工作人员会优先对待,通过材料选拔和面试选拨来挑选候选人。
5.5.2 拒绝就业安排有效
如果就业安排有效的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或候选人的能力不够,工作人员会给雇主发送拒绝申请的信(PERM 452 OU PERM 630),并写明拒绝的原因。这封拒绝信的复印件会寄到BIQ.